14.05 – 版权、媒体与体育法 – Copyright, Media and Sport – CN

版权法、广告法和体育法

我们的律所在版权和媒体法方面拥有广泛的专业知识,曾经代表艺术家、作家、导演、纪录片制片人、音频制作公司、博物馆机构以及广告商、游戏设计师和传媒机构等各类客户。

我们不仅涉及传统的版权问题,还涉及诸如互联网内容保护、新闻机构与在线平台的关系、数字化传播等现代问题。

我们还从事体育法,为运动员、体育协会、俱乐部和体育赛事的传媒机构提供服务。

版权

  • 谈判和起草各类合同:订约合同、出版合同、制作合同、视听改编合同等;
  • 打击互联网版权侵权;
  • 承担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;
  • 代理我们客户和他们的权利人维护版权的诉讼事务:侵权诉讼、不正当竞争诉讼、速裁程序、保护道德权益等。

音频视觉媒体

  • 谈判和起草各类合同:合作制作合同、播出合同、创作者合同等;
  • 保护我们客户的音频视觉内容和权益:向网络托管提供者发送法律通知、要求法院阻止非法传播体育比赛的音视频服务、与ARCOM合作、侵权诉讼、不正当竞争诉讼等;
  • 处理违法内容的撤销程序;
  • 审核剧本并对音频视觉作品进行预审以确保其合法性;
  • 提供商品和肖像合同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咨询;
  • 处理商品和肖像使用权相关的法律纠纷;
  • 管理客户与集体管理机构的合同关系;
  • 协助新闻出版商与在线传媒服务商谈判,确保对其编辑出版的出版物进行复制和传播权的合同利用;
  • 处理运动员与肖像权相关的权益利用事务。

广告法和体育法

  • 为客户规划和监管广告和传播活动;
  • 审核和确认客户的广告活动,尤其是在酒精饮料领域;
  • 提供有关竞赛和抽奖活动的法律咨询;
  • 与名人签订赞助合同的谈判和起草;
  • 协助商标所有者和网络影响者进行数字化传播活动;
  • 提供在线广告定位的法律咨询;
  • 代表传媒机构和广告商进行维权诉讼,特别是在侵犯第三方权利(肖像权、商标权等)方面;
  • 为运动员、体育协会、体育俱乐部和体育赛事传媒机构提供法律咨询:赞助合同、运动员肖像权的使用和保护、体育赛事转播合同谈判、合作伙伴关系合同起草、与体育相关的商标注册和保护等。